河南大学生创业将享受零收费优惠政策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做好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世界 经济金融危机和经济结构转型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带来的冲击,维护社会和谐和稳定,省工商局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实施三大政策,推行两个放宽,建立三项 制度,大力支持鼓励我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创业。
一、实施三大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一)货币出资“零缴付”。放宽出资方式限制,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投资设立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非货币资产出资额占注册资 本的比例最高可达公司注册资本的100%。创办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个体工商户,无最低出资数额限制,出资方式由高校毕业生自主决 定。
(二)经营场地“零成本”。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动漫设计、电子商务、翻译服务、软件设计开发、网络技术开发等不影响周边环境和公共安全 的经营项目,以及机动车运输(含货物运输和旅客运输)、个体演出、个体演出经纪等采用流动经营方式的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可登记为经营者的联系地址。
(三)服务创业“零收费”。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各类企业的(国家限制行业除外),自登记 注册之日起,三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推行两个放宽,鼓励高校毕业生创新经营
(四)放宽登记形式,实行“试营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经营事项涉及前置审批的外,可实行试营业制度,免费核发有效期为12个月、 标注有“临时”字样的营业执照。在试营业期内,免收各种费用。
(五)放宽创业领域,鼓励高校毕业生创新经营。凡法律、行政法规“未禁入”行业和项目,都允许高校毕业生经营;部门和地方自行设定的企业登记前 置许可项目,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律停止执行;高校毕业生申请从事已被社会普遍接受但未被正式认可的新兴一般性经营项目,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予以 登记。
三、建立三项制度,强化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
(六)建立“绿色通道”。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专用服务窗口,落实专人担任“创业联系人”,提供事前指导、跟踪辅导、快速办结等“一条龙”服务。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登记、发照。
(七)实行“首次不罚”。改进执法监管方式,加强行政指导,多规范、少处罚,多指导、少指责,让高校毕业生得实惠。高校毕业生创业中的一般性违 法违规行为,凡情节轻微、没有对社会和他人造成危害后果的,可给予行政提示、行政告诫,并帮助企业及时纠正,不予行政处罚。
(八)强化“跟踪服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基层工商分局(所)单独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台帐,定期进行回访,及时帮助高校毕业生解决创业及 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原文地址:http://www.henan.gov.cn/zwgk/system/2009/04/02/0101272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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